涉嫌受贿罪、洗钱罪!江苏兴化市委原常委、兴化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刘锋获刑5年半

近日,泰州中院对兴化市委原常委、兴化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刘锋受贿、洗钱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洗钱罪对被告人刘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刘锋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刘锋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来源: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转载原创文章请注明,转载自沈阳屹晟自控设备有限公司,原文地址:https://m.syysheng.com/post/2611.html

上一篇:奉陪到底,中方放开手脚,美方当着大使面表态:中国绝不能成敌人

下一篇:济南经十路继续东延!中国最长市政主干道路迎来新进展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