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险榆林中心支公司被罚6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12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6万元;冯艳龙(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高级客户经理)对此事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转载原创文章请注明,转载自沈阳屹晟自控设备有限公司,原文地址:https://m.syysheng.com/post/2168.html

上一篇:赛力斯张兴海:力争三年实现问界年产销百万辆目标

下一篇:12月政治局会议解读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瞻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